html 立遗嘱:亲笔还是公证? | 指南
指南 · 遗嘱与继承

订立遗嘱:
正确安排您的遗产。

亲笔遗嘱还是公证遗嘱?单独遗嘱还是柏林遗嘱?本指南以客观易懂的方式为您解释相关形式规定、常见错误及费用问题。如需个性化安排,我们在 Limburg 和 Montabaur 恭候您的咨询。

基础知识

为什么需要订立遗嘱?

若没有遗嘱,将适用法定继承。这往往会导致被继承人从未想要的结果:配偶与子女同为继承人时只能按份继承,重组家庭的情况无法体现,未婚伴侣则完全无法继承。由此产生共同继承人,所有决定(例如关于父母房产的决定)都必须共同作出。遗嘱能够创造明确的法律关系,防止纠纷发生。

两种方式

亲笔遗嘱或公证遗嘱

亲笔遗嘱 (§ 2247 BGB) 必须完全以手写方式撰写并签名——用电脑打印后仅签名的文本是无效的。应始终注明地点和日期。实践中最大的风险在于:表述不清晰,日后需要解释;对真实性或立遗嘱能力存在疑问;以及遗嘱根本无法被找到。

公证遗嘱(§ 2232 BGB)是在公证人面前作出声明并由其进行公证的。它具有实实在在的优势:公证人会就具有法律效力的形式提供咨询,审查立遗嘱能力,确保表述清晰明确,并安排在遗产法院进行官方保管以及在中央遗嘱登记处进行登记——在继承发生时,遗嘱必定会被找到并宣读。尤为重要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它可以取代继承证书:银行和土地登记局通常都接受附有开启记录的公证遗嘱。这为继承人节省了时间,通常还能节省相当多的费用,因为根据遗产价值的不同,继承证书程序的费用很快就会超过公证费用。

配偶

共同("柏林式")遗嘱

配偶及登记的生活伴侣可以订立共同遗嘱 设立。在传统的“柏林遗嘱”中,配偶双方相互指定为唯一继承人,子女只有在生存的一方去世后才能继承。需要注意的是:互惠性遗嘱条款在第一次继承发生后产生约束效力 (§ 2271 BGB)——生存的配偶原则上此后不能再单方面变更遗嘱。哪些开放条款有意义,以及如何在第一次继承时对子女的特留份请求权进行调控(例如通过特留份处罚条款),是遗嘱设计的核心问题之一。

实务

常见错误——以及如何避免

  • 表述不清:“我的财产应公平分配”并不构成遗产指定。谁继承什么——遗产、遗赠、附加义务——必须明确无误。
  • 未指定替代继承人:若被指定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则将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 未撤销旧遗嘱:多份遗嘱并存会引发解释争议。较新的遗嘱应明确废止先前的遗嘱。
  • 忽视约束效力:配偶去世后,共同遗嘱通常无法再变更——即使生活状况已完全改变。
  • 忽略特留份:被剥夺继承权的近亲仍保留其特留份请求权。若未对此加以规划,将给继承人留下流动性问题——尤其在涉及不动产时更为明显。
  • 未及时更新:结婚、离婚、生育、购置房产——遗嘱应与当前情况保持一致。
费用与保管

公证遗嘱需要多少费用?

公证费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依据法院及公证费用法 (GNotKG)规定并按财产金额计算。单人遗嘱收取1.0倍费用,共同遗嘱或继承合同收取2.0倍费用——以10万欧元财产为例,分别为273欧元和546欧元,另加支出费用和增值税。遗嘱在遗产法院的官方保管一次性收费75欧元,在中央遗嘱登记处登记收费12.50欧元。作为回报,通常可以免去日后更昂贵的继承证书申请。

常见问题

简明问答

没有公证的手写遗嘱是否有效?

是的——只要遗嘱完全由本人手写并签名(§ 2247 BGB)。打印的文本即使有签名也无效。应注明地点和日期。风险不在于形式,而更多在于内容:措辞不清常常在继承发生时引发多年的纠纷。

公证遗嘱真的可以取代继承证书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的:土地登记处和银行通常会接受公证遗嘱的核证副本以及遗产法院的开启记录。这样就可以省去费时数周甚至数月且需要支付费用的继承证书申请程序。

我以后可以修改我的遗嘱吗?

单人遗嘱可以随时撤销或重新设立——以最新有效的遗嘱为准。共同遗嘱在配偶一方去世后具有约束效力:互惠性条款此后原则上不能再单方面更改。在双方均在世时,撤销是可能的,但必须经过公证并送达对方。

公证之后我的遗嘱会怎样处理?

公证遗嘱将存放于遗产法院的官方保管处,并在联邦公证人公会的中央遗嘱登记处进行登记。在死亡发生时,遗产法院会自动获知并开启遗嘱——遗嘱既不会丢失,也不会被隐匿。

我是否还需要另外办理预防性授权书?

遗嘱只有在死亡后才生效。若您在生前因意外或疾病而无法处理相关事务,还需要另行订立预防授权书和患者指示书——否则法院将为您指定一名监护人。这两者可以与遗嘱一并合理安排。

您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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